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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uiwei Towe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l 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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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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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调整”)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并对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及相 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

公司已将上述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 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本次交易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蒋聪伟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终止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本次交易调整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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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成荣:

陈 及:

胡 燕: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