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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uiwei Tower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Dec 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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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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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 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调整”)及相关材料,经审慎分析,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 们事前认可。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调整涉及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手方海淀科技与公司同受海淀区国资委控制,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调整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 决过程中均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成荣:

陈 及:

胡 燕: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