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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uiwei Tower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Dec 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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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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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和审核报告 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止

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 审核报告

德师报(审)字(14)第 S0205 号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微股份”) 截 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以下简称“自 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

一、翠微股份董事会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并保证自筹资金投入募 投项目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翠微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发表意见。我们 的审核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的。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 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自筹资金投入募投 项目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 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翠微股份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 了翠微股份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 情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翠微股份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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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筱姝

201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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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

一、 编制基础

本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 2013 年 3 月 29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二、 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1069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 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 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6,583,21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394,88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1 元,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9,999,994.29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1,577,124.38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98,422,869.91 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4)第 1162 号验资报告。

三、 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经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北京当代商城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商城”)和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家口大 厦”)(以下统称“标的公司”)人员安置费用、用于当代商城装修工程项目及补充甘家口大 厦营运资金(土地购置费用),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36,569.96
2 支付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人员安置费用 7,259.00
3 当代商城装修工程项目 3,973.40
4 补充甘家口大厦营运资金(土地购置费用) 3,720.54
合计 51,522.90

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或标的公司可根据实际 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实际募集的 配套资金如不能满足上述项目需要,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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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

四、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14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216.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2 支付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人员安置费用(注) 1,002.00
3 当代商城装修工程项目 2,214.15
4 补充甘家口大厦营运资金(土地购置费用) -
合计 3,216.15
  • 注: 支付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人员安置费用中,支付当代商城人员安置费用人民币 22.00 万元,支付甘家口大厦人员安置费用人民币 980.00 万元。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签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章)

日期:201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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