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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uiwei Tower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13

Mar 2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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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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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0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2012 年度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时间:2013 年 4 月 25 日(周四)上午 9 时

  • 4、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公司第二会议室

  • 5、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 6、股权登记日:2013 年 4 月 19 日(周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审议事项 是否为
特别决议事项
1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聘请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有关上述议案及报告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 年 4 月 19 日(周五)下午 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该

1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

  • 四、会议登记办法

  •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 件二),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 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13 年 4 月 23(周二)日下午 5:00。

  • 2、登记时间:2013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2:00 5:00

  •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 4、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 6 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姜荣生、孙莉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五、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 2、出席股东及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

  • 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30 日

2

附件一: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北京翠微大厦股 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代为

签署相关文件。

序号 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聘请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栏打“√”,作 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做任何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2、委托人签名(盖章)栏,自然人股东为签名,法人股东为加盖法人公章;

  •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附件二: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址或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参加会议方式 □亲自参会□委托代理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

  • 2、此回执须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下午 5:00 前以邮递、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 方为有效。

  • 3、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传真号码: 010-68159573,邮政编码:1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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