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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n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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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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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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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交易,有利于 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 司制定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等做了明确规定,总体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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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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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滕 泰 傅 瑜 郭随英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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