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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Oct 2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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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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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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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2-056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锐”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 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 182 号)要求,对股东、关联方以及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检查, 包括自公司上市至今已完成和尚未完成的承诺事项。
经过自查,公司承诺履行情况与历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 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的履行。
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育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北京科锐北方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
承诺期限:2010年2月3日至2013年2月3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2月3日至2013年2月3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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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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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育先生承诺:
除北京科锐和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外,本人并无其他所控制 企业;本人在今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 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 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与股份公司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告知股份 公司,并尽力帮助股份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
除北京科锐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所控制企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对股份 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在今后亦不会在 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 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与股份 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告知 股份公司,并尽力帮助股份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增持股份的承诺
基于对A股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北 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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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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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324,30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15%。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8日作出承诺:
在增持北京科锐行为完成后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北京科锐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8月8日至2013年2月8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正在履行上述承诺。
四、现金分红的承诺
公司 2012 年8 月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年)》,承诺: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具体见《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年)》) 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 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承诺期限:2012 年8 月10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正在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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