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Dec 23, 2020
54394_rns_2020-12-23_31b62b73-ee4a-4c1f-90b5-315c0a68e97e.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Creative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4 号楼 107)
==> picture [197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京科锐 股票代码:00235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万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万吨和谐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 979 号 2 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 2305 室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之协议转让事项需待《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方能生效。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北京科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万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万吨和谐一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
|---|---|---|
| 万吨和谐一号、受让方、私募基金 | 指 | 万吨和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北京科锐、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万吨和谐一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北京海国东兴支 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的公司27,118,5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00% |
| 海国东兴、转让方 | 指 | 北京海国东兴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北京海国东兴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与上海万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万 吨和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的《关于北京科 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造成的。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万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324480506T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营业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 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研、社会 调查、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 金融业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15年01月23日至2035年01月22日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2305室 |
| 邮政编码 | 200121 |
| 联系电话 | 021-68825670 |
| 主要股东 | 王海宇(持股58.00%)、上海熹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 股30.00%)、王天广(持股10.00%)、王湛正(持股2.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代表万吨和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万吨和谐一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人为张新育、尹东、袁钦成、何大海、张汉华、安志钢、申威、 张金玲、李玉生、胡兆明、王予省、王建等 12 名自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它国 家/地区居留权 |
|---|---|---|---|---|
| 男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上海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北京科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海国东兴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签订了《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海国东兴拟向信 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27,118,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种类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上海万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万吨和谐一号)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18,500 | 5.00% |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海国东兴签署了《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北京海国东兴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上海万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万吨和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北京科锐共计 27,118,5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北京科锐总股本的 5.00%,受让方同意受让 标的股份。
2、3.1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的规定的 前提下,转让方、受让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 6.0331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 163,608,622.35 元。
3、(i) 自本协议签署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163,608,622.35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叁佰陆拾万零捌仟陆佰贰拾贰元叁角伍分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整)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号。
4、转让方应于受让方支付完毕转让价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交本次股份转让完备性事项的书面申请,受让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5、转让方应于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完备性出具书面确认文件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全部 27,118,500 股标的 股份过户至万吨和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账户名下,受让方应予配合。
6、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自北京科锐依照法律和适用的监管规则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后视为完成交割手 续及股份转让程序的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交割日。自 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标的股份相应权利及义务完全转移至受让方,标的股权的相应 股权的权利义务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义务。
7、本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有权代表(若由授权代表签署本 协议的,授权代表的授权书作为本协议附件)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转让方和受让方 内部、外部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如需)。
-
8、双方不存在能够相互影响各自所能够支配的北京科锐股份表决权数量的协议
-
或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双方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9、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 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一旦发生违约行为,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则每 延迟一日,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0.05%作为违约金。任一延迟达到 20 个工作日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转让方在前述违约金的基础上,再支 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20%作为违约金;受让方不解除本协议的,不影响受让方向转让方 要求支付前述违约金的权利。
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每延 期一日,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任一延迟达 到 20 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受让方在前述违约金的基础上,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再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20%作为违约金;转让方不解除本协议的,不影响转让方向受 让方要求支付前述违约金的权利。
四、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股份转让协议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完备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 27,118,500 股公司股份不存在任 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万吨和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向 12 名自然人投资人募集的资金,12 名自然人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经签署的《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协议双方未曾就本次股份转让设置任何附加特殊条 件、未签署任何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亦未就转 让方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北京科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 6 个月内未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 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 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
五、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为北京科锐董事会办公室。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万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万吨和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王海宇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3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 |
| 股票简称 | 北京科锐 | 股票代码 | 00235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上海万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万吨和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上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北京科锐股份。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7,118,500股 变动比例: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科锐股份27,118,500 股,占总 股本5.00%。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
时间: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
时间: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
时间: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
|
|---|---|---|---|---|
| 方式: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准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完备性确认,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手续。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不适用□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icture [9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万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万吨和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王海宇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3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