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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Apr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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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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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6-035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Creative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 8 号 3 号楼 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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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证券代码:002350 披露时间: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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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北京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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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新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 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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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科锐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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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收入(元) | 273,005,199.58 | 192,744,758.72 |
41.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19,088.48 | 1,562,059.41 |
-28.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705,601.11 | 395,879.74 |
78.24% |
|
| 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4,375,084.72 | -99,093,968.73 |
14.8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1 | 0.0072 |
-29.1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 | 0.0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0% | 0.14% |
-0.0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889,069,051.96 | 1,932,256,169.38 |
-2.2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90,378,042.76 | 1,089,258,954.28 |
0.1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6,777.7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624,308.03 | 注1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603.04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4,065.46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80.48 | |
| 合计 | 413,487.37 | -- |
注 1: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按税前金额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产业结构调整资金补贴款 | 316,400.00 |
| 北京市怀柔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岗补社补款 | 224,64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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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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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怀柔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补贴款 | 58,259.00 |
|---|---|
|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区级岗位补贴款 | 25,000.00 |
| 合计 | 624,308.0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560 | 0 |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售条件的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股份数量 | ||||||||||||
|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63% | 93,054,709 |
0 |
质押 |
63,257,800 | ||||||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国有法人 | 12.38% | 27,028,000 |
0 |
||||||||
| 屠文斌 | 境内自然人 | 2.60% | 5,670,000 |
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04% | 4,458,800 |
0 |
||||||||
| 北京万峰达电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0% | 3,498,028 |
0 |
||||||||
| 贾颀 | 境内自然人 | 1.35% | 2,950,000 |
0 |
||||||||
| 徐桂花 | 境内自然人 | 0.55% | 1,200,000 |
0 |
||||||||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锦信八号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3% | 1,150,000 |
0 |
||||||||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蕴6期(盈 峰成长)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8% | 1,040,000 |
0 |
||||||||
| 朱广军 | 境内自然人 | 0.47% | 1,024,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
| 量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3,054,709 | 人民币普通股 |
93,054,709 | |||||||||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27,02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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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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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文斌 | 5,6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70,00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45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58,800 |
| 北京万峰达电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3,498,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98,028 |
| 贾颀 | 2,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0,000 |
| 徐桂花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 |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锦信八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0,000 |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蕴6期(盈峰成长)证券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 |
1,040,000 |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000 | ||
| 朱广军 | 1,02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4,000 |
|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与上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 ||
|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屠文斌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 |||
| 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670,000股,朱广军持有公司股份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
| 674,000股,并通过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 |||
|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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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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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243.19万元,降低58.08%,主要系报告期末尚未转付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930.90万元,增长48.26%,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3、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610.40万元,增长36.58%,主要系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取得 土地使用权所致。
-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363.25万元, 降低75.38%,主要系预付的土地保证金在报告期内转换为土地使用权 所致。
-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000.00万元,增长42.86%,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而新增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
6、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452.97万元,增长37.40%,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使得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238.05万元,降低68.40%,主要系上年计提的年终奖在本期发放所致。
-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383.75万元, 降低111.12%,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末应交增值税所致。
-
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8,026.04万元和5,713.26万元,分别增长41.64%和38.19%,主要系部分上年 延期的合同在报告期内得以执行所致。
-
10、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27.38万元,增长40.62%,主要系受经营规模同比增长影响所致。
-
11、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67.40万元,增长33.75%,主要系:(1)报告期内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郑州开新电工有 限公司管理费用;(2)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增加。
-
1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43.65万元,增长134.06%,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且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减少所致。
-
1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9.26万元,降低1,257.54%,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
1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61.13万元,降低43.69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软件产品退税款减少所致。
-
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4.30万元,降低28.36%,主要系:(1)部分上年延期的合同在报告期内 得以执行,营业收入增加使得利润增加;(2)报告期内收到的软件产品退税款减少;(3)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北京科锐博 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经营亏损同比增加所致。
-
16、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降低29.17%和0.04个百分点,主要系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同比降低影响所致。
-
1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4.21万元,降低103.41%,主要系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 司经营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71.89万元,增长14.85%,主要系本期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94.15万元,降低110.86%%,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 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支出所致。
-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13.98万元,增长912.54%,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流动资金借款所 致。
-
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91.71万元,增长35.45%,主要系上述第18-20项所列变动事项综合影 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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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北京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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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1、公司在“山东电力集团公司2012年第三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8,249.59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
-
项目已确认收入7,060.09万元,回款8,247.58万元,应收账款12.73万元。
2、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各省(地区)2013年第一批配(农)网设备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3.87亿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确认收入32,019.28万元,回款37,123.89万元,应收账款338.67万元。
3、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各省(地区)2013年第二批配(农)网设备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1.65亿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确认收入13,911.10万元,回款15,725.76万元,应收账款550.23万元。
4、公司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4年第一批电网物资协议库存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为1.0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 已确认收入5,881.71万元,回款6,828.51万元,应收账款53.09万元。
-
5、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一批配网设备协议库存货物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为2.59亿元。截至本报告
-
期末,已确认收入19,593.83万元,回款21,418.88万元,应收账款1,505.90万元。
-
6、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一批配网设备协议库存货物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为2.79亿元。截至本报告
-
期末,已确认收入15,046.10万元,回款14,981.07万元,应收账款2,622.87万元。
-
7、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配网设备协议库存(新增批次)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为1.60亿元。截至本报告
-
期末,已确认收入6,239.16万元,回款2,324.59万元,应收账款4,975.22万元。
-
8、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三批配网设备协议库存货物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总金额约为1.50亿元。截至本报告
-
期末,已确认收入76.28万元,无回款,应收账款89.25万元。
9、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于2016 年1月18日完成。
10、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 登记手续于2016年2月25日完成。
1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 登记手续于2016年2月25日完成。
1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东科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香 港居民杨献智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科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科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于2016年4月5 日完成。
1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拟向张新育、朱明、郭文亮、安志钢、申威、王建、段佩璋、唐朝霞、周卓和及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共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746.1732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29万元(含45,029万元)。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智能配电设备扩产技改项目、嵌入式软件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11月1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11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290号)。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290 号),并于2016年1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2016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3290号),因保荐 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在审项目存在财务问题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的审查。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通过与发行对象、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 并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但未来将根据发展战略及资本市场情况,积极考虑通过其他合适方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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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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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缓解公司发展资金和核心员工激励问题。
14、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1,231.4万股公 司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截至本报告期末,科锐北方累计质押了6,325.78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67.98%,占公司总股本的28.98%。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 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证券报(B008版)、证券时报(B77 | |
| 2016年01月21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 中国证券报(B014版)、证券时报(B64 | ||
| 2016年01月28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科锐 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证券报(B008版)、证券时报(B77 | |
| 2016年01月21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 中国证券报(B016版)、证券时报(B48 | ||
| 2016年03月03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 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证券报(B008版)、证券时报(B77 | |
| 2016年01月21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 中国证券报(B016版)、证券时报(B48 | ||
| 2016年03月03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广东科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香港居民 杨献智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科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证券报(B008版)、证券时报(B77 | |
| 2016年01月21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 中国证券报(B007版)、证券时报(B23 | ||
| 2016年04月07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因所聘请的保荐机构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他在审项目存在财务问题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的审查。 |
||
| 中国证券报(A05版)、证券时报(B147 | ||
| 2016年03月30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 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就1,231.4万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 |
中国证券报(B005版)、证券时报(B22 | |
| 2016年03月25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 中国证券报(B034版)、证券时报(B63 | ||
| 2016年03月26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 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 |
中国证券报(B002版)、证券时报(B60 | |
| 2016年02月24日 | ||
| 版)和巨潮资讯网 |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履 行 情 况 |
||||||
|---|---|---|---|---|---|---|
| 承诺 |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期限 | ||
|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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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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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股改承诺 | ||||||
|---|---|---|---|---|---|---|
| 收购报告书 | ||||||
| 或权益变动 | ||||||
| 报告书中所 | ||||||
| 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 | ||||||
| 所作承诺 | ||||||
| 关于同业 | 严 格 履 行 |
|||||
| 目前不存在对北京科锐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 | ||||||
| 竞争、关 | 2008 | |||||
| 竞争关系的业务,在今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 | ||||||
| 联交易、 | 年01 | |||||
| 张新育 |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 | 长期 | ||||
| 资金占用 | 月18 | |||||
| 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北京科锐主营业务构成 | ||||||
| 方面的承 | 日 | |||||
| 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 ||||||
| 诺 | ||||||
| 关于同业 |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目前 | 严 格 履 行 |
||||
| 北京科 | ||||||
| 竞争、关 | 不存在对北京科锐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 2008 | ||||
| 锐北方 | ||||||
| 联交易、 | 关系的业务,在今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 | 年01 | ||||
| 科技发 | 长期 | |||||
| 资金占用 |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 | 月18 | ||||
| 展有限 | ||||||
| 方面的承 | 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北京科锐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 日 | ||||
| 公司 | ||||||
| 诺 | 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 |||||
| 北京科 | ||||||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格 履 行 |
||||
| 锐北方 | 科锐北方及其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 | |||||
| 年01 | 长1号资产 | |||||
| 科技发 | 其他承诺 | 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 | ||||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
| 展有限 | 产管理计划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 |||||
| 日 | 续期内 | |||||
| 首次公开发 | 公司 | |||||
| 行或再融资 | 北京科 | |||||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格 履 行 |
||||
| 时所作承诺 | 锐配电 |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 | ||||
| 年01 | 长1号资产 | |||||
| 自动化 | 其他承诺 | 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 | ||||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
| 股份有 | 理计划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 |||||
| 日 | 续期内 | |||||
| 限公司 | ||||||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格 履 行 |
||||
| 本人及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
| 年01 | 长1号资产 | |||||
| 张新育 | 其他承诺 | 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 | ||||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
| 计划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 ||||||
| 日 | 续期内 | |||||
| 承诺人张新育为北京科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 | ||||||
| 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现就自身资产状况、 | ||||||
| 认购资金来源和关联关系等事项承诺如下:(1)本人资产、资 | ||||||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格 履 行 |
||||
| 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到期未偿还债务或未决诉 | ||||||
| 年01 | 长1号资产 | |||||
| 张新育 | 其他承诺 | 讼、仲裁等影响认购北京科锐股份的情形;(2)截至本承诺函 | ||||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
| 出具之日,本人任职北京科锐董事长,与北京科锐存在关联关 | ||||||
| 日 | 续期内 | |||||
| 系;(3)本人投资"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系完全以 | ||||||
| 自有或自筹的合法资金并以自己名义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并 | ||||||
| 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的情况,不存在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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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科锐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接受北京科锐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 ||||||
|---|---|---|---|---|---|---|
| 承诺人张新育为北京科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 | ||||||
| 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特作出如下不可撤 | ||||||
| 销之承诺和保证:(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 ||||||
| 理委员会批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前, | ||||||
| 承诺人将积极履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确保资管产品用于认购 | ||||||
| 本次发行的资金将有效、足额募集到位。(2)承诺人通过资管 | ||||||
| 产品间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符合中国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格 履 行 |
|||
| 适用法律的要求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认购资金的相 | 年01 | 长1号资产 | ||||
| 张新育 | 其他承诺 | |||||
| 关要求,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形。(3)委托人之间不存在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
| 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4)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 日 | 续期内 | ||||
| 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 | ||||||
| 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5)本人理 | ||||||
| 解并确认,本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 | ||||||
|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 ||||||
| 让。在上述期限内,本人不会将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 | ||||||
| 给第三方,亦不会退出本资产管理计划。 | ||||||
| 承诺人张新育为北京科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 | ||||||
| 及认购对象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特作出 | ||||||
| 如下不可撤销之承诺和保证:(1)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 | ||||||
| 亲属在定价基准日(2015年4月11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 | ||||||
| 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北京科锐股份的情况;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 ||||||
| 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 | ||||||
| 与本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的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不 | ||||||
| 减持北京科锐的股票。(2)除本人与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 | ||||||
| 理计划一致行动约定外,本人从未与其他任何投资者签署过任 | ||||||
| 何协议或通过其他安排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北京科锐股份 | ||||||
| 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3)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格 履 行 |
|||
|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接受北京 | 年01 | 长1号资产 | ||||
| 张新育 | 其他承诺 | |||||
| 科锐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4)本人承诺认购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
| 的本次北京科锐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 日 | 续期内 | ||||
| 内不得转让。(5)本人保证资产、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 | ||||||
| 违约行为、到期未偿还债务或未决诉讼、仲裁等情形,不存在 | ||||||
| 其他影响其认购北京科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本人参与认 | ||||||
| 购北京科锐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资金均为本人自有或自筹的资 | ||||||
| 金,其来源合法合规;认购股份不存在任何代持、信托持股的 | ||||||
| 情形,不存在其他任何导致代持、信托持股的协议安排,不存 | ||||||
| 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潜在法律纠纷,亦不涉及通过 | ||||||
| 结构化产品融资的情形;本人参与认购北京科锐非公开发行股 | ||||||
| 票之资金不存在接受北京科锐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 | ||||||
| 存在北京科锐为本人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的情形。 | ||||||
| 本人张新育为北京科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诺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格 |
|||
| 张新育 | 其他承诺 | |||||
| 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 | 年01 | 长1号资产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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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picture [2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之承诺和保证:(1)本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履 行 |
|||
|---|---|---|---|---|---|---|
|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有关短 | 日 | 续期内 | ||||
| 线交易、内幕交易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 | ||||||
| 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履行相关义务。(2)本人向诺安科锐成长1 | ||||||
| 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发出权益变动指令时,将就是否违反以 | ||||||
| 上义务进行说明。(3)本人承诺,如违反前述相关义务,将依 | ||||||
|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诺安基金及北京科锐由此遭受的 | ||||||
| 直接或间接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 | ||||||
| 赔偿完成后其剩余收益将归北京科锐所有。(4)本人承诺,在 | ||||||
| 本人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 | ||||||
|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 | ||||||
| 义务时,将本人与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认定为一致 | ||||||
| 行动人,将本人直接持有的北京科锐股票数量与诺安科锐成长1 | ||||||
|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北京科锐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 ||||||
| 承诺人李金明为北京科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 | ||||||
| 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现就自身资产状况、 | ||||||
| 认购资金来源和关联关系等事项承诺如下:(1)本人资产、资 | ||||||
| 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到期未偿还债务或未决诉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格 履 行 |
|||
| 讼、仲裁等影响认购北京科锐股份的情形;(2)截至本承诺函 | 年01 | 长1号资产 | ||||
| 李金明 | 其他承诺 | |||||
| 出具之日,本人任职北京科锐财务总监,与北京科锐存在关联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
| 关系;(3)本人投资"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系完全 | 日 | 续期内 | ||||
| 以自有或自筹的合法资金并以自己名义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 | ||||||
| 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的情况,不存 | ||||||
| 在接受北京科锐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 ||||||
| 承诺人李金明为北京科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 | ||||||
| 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特作出如下不可撤 | ||||||
| 销之承诺和保证:(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 ||||||
| 理委员会批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前, | ||||||
| 承诺人将积极履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确保资管产品用于认购 | ||||||
| 本次发行的资金将有效、足额募集到位。(2)承诺人通过资管 | ||||||
| 产品间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符合中国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格 履 行 |
|||
| 适用法律的要求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认购资金的相 | 年01 | 长1号资产 | ||||
| 李金明 | 其他承诺 | |||||
| 关要求,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形。(3)委托人之间不存在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
| 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4)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 日 | 续期内 | ||||
| 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 | ||||||
| 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5)本人理 | ||||||
| 解并确认,本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 | ||||||
|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 ||||||
| 让。在上述期限内,本人不会将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 | ||||||
| 给第三方,亦不会退出本资产管理计划。 | ||||||
| 承诺人李金明为北京科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格 履 |
|||
| 李金明 | 其他承诺 | 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 | 年01 | 长1号资产 | ||
| 之承诺和保证:(1)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在定价基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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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picture [2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准日(2015年4月11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 | 日 | 续期内 | 行 | |||
|---|---|---|---|---|---|---|
| 减持北京科锐股份的情况;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自 | ||||||
| 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北京科锐 | ||||||
| 股票。(2)除本人作为委托人参与的诺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 | ||||||
| 理计划与张新育一致行动约定外,本人从未与其他任何投资者 | ||||||
| 签署过任何协议或通过其他安排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北京 | ||||||
| 科锐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3)本人保证资产、资 | ||||||
| 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到期未偿还债务或未决诉 | ||||||
| 讼、仲裁等情形,不存在其他影响其认购北京科锐非公开发行 | ||||||
| 股票的情形;本人参与认购北京科锐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资金均 | ||||||
| 为本人自有或自筹的资金,其来源合法合规;认购股份不存在 | ||||||
| 任何代持、信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任何导致代持、信托 | ||||||
| 持股的协议安排,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潜在法 | ||||||
| 律纠纷,亦不涉及通过结构化产品融资的情形;本人参与认购 | ||||||
| 北京科锐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资金不存在接受北京科锐财务资助 | ||||||
| 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北京科锐为本人融资提供抵押、质 | ||||||
| 押等担保的情形。 | ||||||
| 本人李金明为北京科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诺 | ||||||
| 安科锐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 | ||||||
| 之承诺和保证:(1)本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有关短 | ||||||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格 履 行 |
||||
| 线交易、内幕交易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 | ||||||
| 年01 | 长1号资产 | |||||
| 李金明 | 其他承诺 | 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履行相关义务。(2)本人向诺安科锐成长1 | ||||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
| 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发出权益变动指令时,将就是否违反以 | ||||||
| 日 | 续期内 | |||||
| 上义务进行说明。(3)本人承诺,如违反前述相关义务,将依 | ||||||
|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诺安基金及北京科锐由此遭受的 | ||||||
| 直接或间接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 | ||||||
| 赔偿完成后其剩余收益将归北京科锐所有。 | ||||||
| 承诺人郭文亮、朱明、安志钢、申威、王建为本次北京科锐非 | ||||||
| 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之承诺和 | ||||||
| 保证:(1)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在定价基准日(2015 | ||||||
| 年4月11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北京科 | ||||||
| 锐股份的情况;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 ||||||
| 内,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不减持北京科锐股票。(2) | ||||||
| 郭文亮、 | 本人未签署过任何一致行动约定,本人从未与其他任何投资者 | 2016 | 诺安科锐成 | 严 | ||
| 朱明、安 | 签署过任何协议或通过其他安排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北京 | 年01 | 长1号资产 | 格 | ||
| 其他承诺 | ||||||
| 志钢、申 | 科锐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3)不会违反《证券发 | 月26 | 管理计划存 | 履 | ||
| 威、王建 |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 | 日 | 续期内 | 行 | ||
| 接受北京科锐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 | ||||||
| 偿。(4)本人承诺认购的本次北京科锐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 | ||||||
|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5)本人保证资产、资信 | ||||||
| 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到期未偿还债务或未决诉讼、 | ||||||
| 仲裁等情形,不存在其他影响其认购北京科锐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的情形。本人参与认购北京科锐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资金均为本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
北京科锐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picture [2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人自有或自筹的资金,其来源合法合规;认购股份不存在任何 | ||||||
|---|---|---|---|---|---|---|
| 代持、信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 | ||||||
| 其他任何导致代持、信托持股的协议安排,不存在对外募集资 | ||||||
| 金的情形,不存在潜在法律纠纷,亦不涉及通过结构化产品融 | ||||||
| 资的情形。本人参与认购北京科锐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资金不存 | ||||||
| 在接受北京科锐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北京科锐 | ||||||
| 为本人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的情形。 | ||||||
| 股权激励承 | ||||||
| 诺 | ||||||
| 自2016年1 | 严 格 履 行 |
|||||
| 北京科 | ||||||
| 2016 | 月26日起 | |||||
| 锐北方 | ||||||
| 科锐北方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 年01 | 至本次非公 | ||||
| 科技发 | 其他承诺 | |||||
| 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北京科锐股票。 | 月26 | 开发行股票 | ||||
| 展有限 | ||||||
| 日 | 完成后六个 | |||||
| 公司 | ||||||
| 月内。 | ||||||
|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 | ||||||
| 北京科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不进行风险 | 2015 | 自2015年 | 严 格 履 行 |
|||
| 锐配电 | ||||||
| 募集资金 | 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截至2015 | 年04 | 04月10日 | |||
| 自动化 | ||||||
| 其他对公司 | 使用承诺 | 年4月10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月10 | 至2016年 | ||
| 股份有 | ||||||
| 中小股东所 | 累计金额为9,000万元(含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 | 日 | 05月04日 | |||
| 限公司 | ||||||
| 作承诺 | 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 |||||
| 2015 | 2015年7月 | 严 格 履 行 |
||||
| 年07 | 10日至 | |||||
| 张新育 | 其他承诺 |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月10 | 2016年7月 | |||||
| 日 | 9日 | |||||
| 北京科 | ||||||
| 2015 | 2015年7月 | 履 行 完 毕 |
||||
| 锐北方 | ||||||
年07 |
10日至 | |||||
| 科技发 | 其他承诺 | 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 ||||
月10 |
2016年1月 | |||||
| 展有限 | ||||||
| 日 | 9日 | |||||
| 公司 | ||||||
| 承诺是否按 | ||||||
| 是 | ||||||
| 时履行 | ||||||
| 如承诺超期 | ||||||
| 未履行完毕 | ||||||
| 的,应当详细 | ||||||
| 说明未完成 | ||||||
| 无 | ||||||
| 履行的具体 | ||||||
| 原因及下一 | ||||||
| 步的工作计 | ||||||
|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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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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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9.18% | 至 |
29.31% |
|---|---|---|---|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000 | 至 |
1,600 |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237.32 | ||
| 预计具备执行条件的合同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且各产品毛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
| 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变化。 |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育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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