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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8
Jul 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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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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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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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 资理财,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管理,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 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
二、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体现了公平、公允、 合理的原则,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 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体现了公平、 公允、合理的原则;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上述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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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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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注册资本由500,704,795元减少至500,271,975元,并根据上 述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4]4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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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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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萍萍 陈刚 曾鸣
二○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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