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l 19, 2022

54394_rns_2022-07-19_a5e13c98-18e6-4261-9e25-4e21b5b2d9c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98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资本结构,防控财务风险,提高资金边际贡献率,规范债务 性融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科锐配电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科锐或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通过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和通 过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融入资金的活动。

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是指通过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等直接向资金方融资的方式。

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是指向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银行融 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票据(信用证)开具、贴现(兑 付)等;非银金融机构融资包括融资租赁、信托借款、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 等。

第三条 融资管理的原则:

  •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 (二)集团集中管控、各单位分级负责,各单位的融资应事先提报公司审 批。

  • (三)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

1 / 6

==> picture [98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四)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权衡资本结构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 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 (五)从整体经济效益出发,严格控制融资规模,融资规模必须与企业资产 规模、经营活动实际需求、资产负债水平、偿债能力等相适应。以 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为宜,慎重考虑偿债能力,控制融资风险。

  • (六)实行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科锐及其并表范围内各单位(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授权机构为融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 权限范围内,对融资事项做出决策。

第六条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负责注册 和监管的融资业务,公司证券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债券融资活动 的具体工作;负责融资事务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七条 除证券部融资业务之外的其他各类融资业务,公司财务部为归口管 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融资预算;编制融资计划;组织借款申请与审批;提出 资金贷款、票据融资、贴现、融资租赁、信托借款、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 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融资业务申请;管理和监督融资的使用和归还; 监督和评估借款过程并编制融资分析报告。

第八条 公司相关各部门在归口管理部门的组织下,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审计法务部为监督部门,负责融资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各单位财务部为本单位融资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公司财务部和 证券部的专业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拟定本单位的融资预算、申请、方案等提

2 / 6

==> picture [98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公司总部审批;公司总部审批后提报本单位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组织 和实施本单位的融资活动;本单位融资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融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确 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融资管理的不相容岗位包括:融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融资合同审核和签 署;融资业务的执行与检查。

第三章 融资管理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及各单位财务部编制年度融资预算,经批准后,融资预算作 为融资业务执行依据,超预算融资应按预算管理制度规定报批,具体业务流程 参见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状况、投资计 划及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对公司的资金需求及融资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选 择合适的融资方式、融资对象等,制定年度融资计划。

第十四条 年度融资计划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复核后,提交公司决 策机构审批。

第十五条 各单位有融资需求时,应提交融资申请。年度融资计划内的融资 申请,公司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年度融资计划外的融资申请,按照预 算外审批流程办理。

融资申请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提供融资的机构名称;

(二)融资工具类型;

(三)拟融资的金额、期限、融资成本;

3 / 6

==> picture [98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四)融资获得资金的用途;

(五)为融资提供担保的机构(如有);

(六)其他相关内容。

如融资申请中涉及需公司或各单位提供对外担保的,需同时根据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提交担保申请书等资料并履行审议程序。未经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 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十六条 公司及各单位融资必须签署融资合同,合同的签署应按照公司合 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公司及各单位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应同时按照参照公司设备资产 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融资租赁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证券部根据职责分工,草拟发行债券的提案及初步发行方案, 按规定逐级报批。发行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融资规模、融资用途、融资期限、融 资利率等要素。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债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请符合相关要求的专 业服务机构,由公司证券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取得融资后,财务部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按照融资合同约定定 期计算和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融资管理台账》,根据融资发生情况对融 资种类、金额、期限、利率、合同(或协议)编号、还本付息情况等信息逐笔 进行登记,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按月上报公司财务总监。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在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签署后5 个工作日内,将包括 相关合同在内的借款材料报北京科锐财务部备案。

4 / 6

==> picture [98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按相关融资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每年1 月31 日前编制《融资分析报告》,经财务部 负责人审核,财务总监审定后,报公司主要领导。

第四章 重大事项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各单位的融资活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公 司证券部,以便及时对外披露。

第五章 监督和罚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审计法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各单位融资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审计法务部依法依规对融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 和检查,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融资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二)融资业务授权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融资方案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四)融资活动有关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和保 管情况。

(五)融资业务核算情况。

(六)融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5 / 6

==> picture [98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七)融资业务的披露情况。

第二十九条 审计法务部应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 理意见和整改建议,督促及时改进完善。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办理融资业务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 及其直接领导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的,将报送有关司法机关 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原公司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