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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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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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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1-041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受让
北京理工绿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受让北京理工绿通新能 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科锐能源”)以自有资金 730.43 万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 简称“北交所”)受让北京理工延园招待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持 有的北京理工绿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北京理工延园招待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理工绿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 限公司 100%股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挂牌拍卖,公司 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能源”)报名参与竞拍, 因最终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科锐能 源拟与北京理工延园招待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自有资金 730.43 万元通过北交所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如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科锐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交易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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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北京理工延园招待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23669614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1 区 634 楼
法定代表人:张国强
注册资本:5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 年 2 月 20 日
经营期限:自 2008 年 2 月 20 日至 2028 年 2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电脑打字;复印服务;会议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 销售日用品、文化用品、化妆品、电子产品、工艺品;机动车充电桩充电零售;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航 空机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版物零售;销 售食品;住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 销售食品、住宿以及出版物零售;住宿;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北京理工延园招待所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 权,为其控股股东。
北京理工延园招待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 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北京理工延园招待所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理工绿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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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184540T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1 区 634 号楼 115 房间
法定代表人:韩旭莹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14 日
经营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64 年 11 月 13 日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汽车装饰;销售汽车、摩托车 零配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施工总承包;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充电服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查询,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转让后 | ||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 北京理工延园招待所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100.00% | 0 | 0.00% |
| 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0 | 0.00% | 500 | 100.00% |
| 合计 | 500 | 100.00% | 500 | 100.00% |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4 月30 日(未经审计) |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00.14 | 252.84 |
| 负债总额 | 19.39 | 59.52 |
| 净资产 | 180.75 | 193.32 |
| 项目 | 2021 年1-4 月(未经审计) | 2020 年1-12 月(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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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 | 4.74 | 20.98 |
|---|---|---|
| 营业利润 | -12.56 | -56.62 |
| 净利润 | -12.56 | -54.28 |
4、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
经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的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 准日的中天和[2021]评字第 2001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产权交易标的资产 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730.43 万元。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北京理工延园招待所有限责任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即乙方。
1、产权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北京理工绿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00% 股权。
2、标的企业
(1)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 100%股权 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标的企业拥有 30 辆电动汽车的所有权。
(3)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 估,出具了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天和[2021]评字第 20015 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
(4)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 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标的企业依照实际情况将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 档案资料、印章印鉴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及资料清单》。
(6)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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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3、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经北交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 披露公告,公告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 的。
4、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结果(或公开拍卖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 民币(大写)柒佰叁拾万肆仟叁佰元整(即:人民币(小写)730.43 万元)转让 给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及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的保证金,于乙方按照本合 同约定支付保证金外剩余转让价款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1 个工作日内汇入北 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5、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1)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 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 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2)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15 个工作日 内,乙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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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 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2)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企业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乙方 承担。
7、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 方各自承担。
8、职工安置方案
标的企业的职工情况:在职职工:4 人。标的企业的职工由甲方依据《北京 理工绿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的规定负责妥善安置。
- 9、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 已合法有效取得;
(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
10、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 内的产业政策;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 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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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可本次转让的《职工安置方案》,配合甲方进行职工安置;
(5)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且完成工商变更 “ ” “ ” “ ” 后的新的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再含有 北理 、 北京理工 或 北理工 等字样或标识, 甲方给予必要配合。同时承诺经营过程中不再使用上述及类似字样或标识。
(6)同意工商变更时变更经营住所。同意在工商变更完成后(以出具新的营 业执照为准)5 个工作日将经营场所迁出。
(7)同意在工商变更完成后(以出具新的营业执照为准)5 个工作日内与甲 方进行资产(含 30 辆电动汽车)的移交,并同时完成资产清运,清运费用由乙方 自行承担。
(8)已知悉标的企业持有的《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有效期限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届满,如需从事汽车租赁业务,乙方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并办理相关 手续。
11、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 的 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扣除乙方支付的 219 万元交易保证金,且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处置。甲方扣除 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及相关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及拍 卖佣金,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 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可以获得北京理工绿通新能源汽车租赁 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有利于科锐能源在后续新能源业务、充电桩业务等业务的 开拓,另一方面,可以获得北京理工绿通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30 辆新能源汽车及其对应的 30 张新能源汽车牌照,能有效解决公司业务发展、人力 激励等所需的汽车牌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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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二级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产权交易合同》;
-
3、《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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