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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l 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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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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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8-108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进行投资理财,本次投资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该类资 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 资等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品种等,但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的 投资品种。
4 、投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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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 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5 、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 、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7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 资理财,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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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 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 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短期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持续关注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购买理财产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 理财,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管理,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 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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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
-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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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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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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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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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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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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