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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Feb 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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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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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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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2-01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 年 1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9 号文核 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4.00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648,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6,308,725.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01,691,274.86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 412,691,274.86 元。2010 年 1 月 25 日,大 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 - 1 004 号《验资报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 编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入金额(万元) | 截至目前已使用金额(万元) | 审批程序 | 备注 |
|---|---|---|---|---|---|
| 1 | 偿还银行贷款 | 7,200.00 | 7,200.00 | 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2 | 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经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已归还 |
| 3 | 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 | 11,000.00 | 4,573.91 | 经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
| 4 | 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已归还 |
| 5 | 投资设立陕西科锐宝同永磁开关有限公司项目 | 1,400.00 | 1,194.00 | 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6 | 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经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已归还 |
| 合计 | 31,600.00 | 12,967.9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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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 28,301.22 万元。
(二)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简介
1、“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经 201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该项目预算投资 13,000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11,000 万元,自有资 金 2,000 万元。项目建设期自 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完成,共计 18 个月。
2、经 2011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 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至 15,600 万元,比原计划增加预计 2,600 万元, 将原地下部分从一层增加到二层,增加建筑面积约为 3,99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由原来的 16,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 12,000 平方米、地下 4,000 平方米)增加至 为 19,999 平方米,所追加资金全部用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三)本次拟变更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现因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市政配套规划调整,公司需要依据此次规划调整而变 更原购置的地块。经公司与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现拟将原 购买的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项目东区后 25 公顷 D-1 号地块调整为同一区位的 E-1 号地块。
二、本次拟变更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是《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 主要区域之一,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因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市政配套规划 调整,公司“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的实施地点因此进行变 更。公司需要与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就地块调整事宜签订《国家 软件产业基地(北京)土地开发建设协议书》补充协议,公司将在协议签署后及 时披露调整后地块的相关信息。
经公司评估,上述调整对项目建成的预期效果将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由于 地块位置变更,本项目需要重新立项报规划,公司计划在获取项目施工许可证后 18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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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 年2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 变更“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同意公司“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2 年2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对《变 关于变更“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 审议,同意公司“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该 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事前就上述事宜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对于公司“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 总部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培荣、曾嵘、张志学认为:
公司“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影响 该项目建成后最终使用效果和经济效益。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韩长风、刘铮本着审慎的原则对智能配 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向 相关人员进行了仔细询问,特发表意见如下:
1、变更“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确因中关村 软件园二期市政配套规划调整所致,原因客观、属实;
2、变更实施地点对项目建成的预期效果将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由于地块 位置变更,本项目需要重新立项报规划,公司计划在获取项目施工许可证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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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智 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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