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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an 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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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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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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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2-003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1 年3 月10 日,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科 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审查。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2011 年12 月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1 年12 月29 日,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 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2012 年1 月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的298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23.92 元调整为23.72 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2 年1 月5 日。
二、行权价格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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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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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6 月10 日,公司根据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2010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0 年年末总股本128,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据此,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则计算得出的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23.92 元-0.2 元=23.72 元。
23.72 元为首次授予的298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预留的32 万份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确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2 号、3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科锐配电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 录 1 号、2 号、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四、律师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权日的确 定、授予条件的满足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备忘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激励对象不 存在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之授予条件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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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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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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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4、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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