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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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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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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傅瑜,196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法学学士,中国执业律师资格;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西北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兼任摩达法律策略研究院西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研究员、 执行院长,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长安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三角防 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摩达数据策略(西 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智赋(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陕西金融消费 纠纷调解中心主任。现兼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银行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 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 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 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税务学会理事,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曾任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4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公司在报告期内召集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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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公司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听取了有 关人员的发言,对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在公司股东大会 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根据需要对其提出的问题 予以解答,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

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4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傅瑜 14 14 0 0

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6 6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傅瑜 6 0 0
  • 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共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查,确保其符合公司岗位要求和法律规范。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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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和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担 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其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 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新增 担保计划的议案》等。

  • 3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核了会计 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执业记录等方面资 料,本人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4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现场工作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 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了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 言,根据需要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 大会等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 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 切联系,现场工作20天。公司指定证券管理部及相关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与独立董 事联络,保证独立董事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多 次向本人咨询投资及法律事项专业意见,本人从法律专业角度给公司提供了意见 及建议,公司积极采纳了相关意见及建议,本人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 事项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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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科锐北方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发生了小额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标准。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公平、合理,绩效考核、评定程序和薪酬决策、发放 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已披露。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 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 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度 报告》及摘要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 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 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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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谨慎、独立、忠实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在增强盈 利能力的同时,使公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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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署页)

独立董事:

傅瑜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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