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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May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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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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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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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 法,聘任程序合法,申威先生、安志钢先生、王建先生、朱明先生、袁钦成先生、 郭文亮先生和李金明先生不具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 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推选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 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 意。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续聘申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续聘安志钢先生、王建先生、朱明先生和袁 钦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安志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续聘李 金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产业基金, 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的专业 性。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风险投 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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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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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桂年 陈刚 曾鸣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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