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15, 2016
54394_rns_2016-04-15_9ef158a3-1d43-4e65-a300-ad25d96dd89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科锐
==> picture [28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雄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5年度任职期间,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1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5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召开了3次 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3次,列席股东大会1次。公司在本 人任职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公司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了相 关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发言,对议案发表了个人意见,对董事会会议议案均 以书面方式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出席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根据需要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签署会议相关 文件,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
201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8 | 8 | 8 |
|---|---|---|---|---|---|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王雄元 | 3 | 3 | 0 | 0 | 否 |
2015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4 | 4 |
|---|---|---|---|
| 独立董事姓名 | 列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王雄元 | 1 | 0 | 0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北京科锐
==> picture [28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5年8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之间发生了小额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实际发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对外担保合同,不存在对外担 保、违规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2、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该制度进行修订,但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15年12月2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陈刚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现象,陈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北京科锐
==> picture [28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同意提名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5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
1、201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数次实地现场考察,详细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 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着重从公司人力资 源专业角度,对公司薪酬管理、人才配置方面提出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政 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在2015年日常工作中,本人主动问询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进展、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 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 认真组织或参加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及薪酬考核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将相关的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继续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的认 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内幕信息管理及防控的相关培训,认真落实;通 过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北京科锐
==> picture [28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3、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王雄元
Email:[email protected]
以上是本人在201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申请已于2016年1月15日生效,生效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衷心 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在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使公司 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雄元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