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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r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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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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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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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及了解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对《公司章 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后的内容进一步增 强了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及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要求,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李桂年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 象,李桂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 名李桂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李金明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 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财务总监的推选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专业 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聘任李金明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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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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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曾 嵘 张志学 支晓强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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