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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onST Instruments Technology Inc.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Sep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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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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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其中:

  •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1.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

1

  1.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0名,代表公司股份 125,772,2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206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股份125,760,181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59.2008%。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2名,代表股份12,1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0057%。

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共计3 名,代表股份1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7%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议案均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 案并形成决议:

  1.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767,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 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196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03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

2

二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谢发友、殷晨瑀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谢发友律师、殷晨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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