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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onST Instruments Technology Inc.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Jul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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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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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7-049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持股 5% 以上股东股 份质押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欣先生、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宝琦先生及赵士春的通 知,获悉何欣先生、刘宝琦先生及赵士春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一致行
动人
质押
股数
质押开始日
期(逐笔列
示)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本次质
押占其
所持股
份比例
用途
何欣 180,000 2017年5月
18日
2019年
5月16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0.62% 补充
质押
何欣 500,000 2017年3月
9日
2018年
9月7日
招商证券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71% 补充
质押
合 计 —— 680,000 —— —— —— 2.33% ——

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相关约定,由于市场波动股价下跌需补充 质押标的证券,2017 年 7 月 20 日,何欣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前个人限售股 180,000 股补充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补充质押股份占何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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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补充质押已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 2017 年 7 月 21 日,何欣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前个人限售股 500,000 股补充 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股票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3 月 9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18 年 9 月 7 日,补充质押股份占何欣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1.71%,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补充质押已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一致行
动人
质押
股数
质押开始
日期(逐
笔列示)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本次质
押占其
所持股
份比例
用途
刘宝琦 500,000 2017年3
月9日
2018年
9月7日
招商证券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2.20% 补充
质押
合 计 —— 500,000 —— —— —— 2.20% ——

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相关约定,由于市场波动股价下跌需补充 质押标的证券,2017 年 7 月 21 日,刘宝琦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500,000 股补充 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股票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3 月 9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18 年 9 月 7 日,补充质押股份占刘宝琦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20%,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补充质押已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一致行
动人
质押
股数
质押开始
日期(逐
笔列示)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本次质
押占其
所持股
份比例
用途
赵士春 320,000 2017年4
月20日
2019年
4月18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3.73% 补充
质押
合 计 —— 320,000 —— —— —— 3.73% ——

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相关约定,由于市场波动股价下跌需补充 质押标的证券,2017 年 7 月 20 日,赵士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320,000 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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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4 月 20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19 年 4 月 19 日,补充质押股份占赵士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3.73%,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补充质押已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欣先生持有公司首发前个人限售股 29,204,64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7.63%。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4,980,000 股,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7.05%,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宝琦先生持有公司首发前个人限售股 22,766,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5%。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2,800,000 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2.30%,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士春先生持有公司首发前个人限售股 8,568,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3,620,000 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2.25%,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

二、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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