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ConST Instruments Technology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Jun 5, 2026

55432_rns_2026-06-05_7df74728-5d7e-4c98-8f39-d72d25553c5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于2026年6月5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实际参会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赵明坚先生、独立董事李静女士及独立董事沈腾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姜维利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期限,并于2026年6月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26年6月5日正式就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姜维利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26年6月5日正式就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何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董事姜维利先生、董事何欣先生、董事赵明坚先生、独立董事朱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姜维利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1 《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2 《选举何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3 《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4 《选举朱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独立董事沈腾先生、


独立董事李静女士、董事何君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沈腾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5.1 《选举沈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2 《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3 《选举何君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独立董事朱冰女士、独立董事沈腾先生、职工董事何循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朱冰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6.1 《选举朱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2 《选举沈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3 《选举何循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选举独立董事李静女士、独立董事沈腾先生、董事姜南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静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7.1 《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2 《选举沈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3 《选举姜南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姜维利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何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姜维利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刘楠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刘楠楠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10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何欣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姜南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何欣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赵明坚先生、刘楠楠女士、高洪军先生、董立军先生、陈高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11.1 《聘任赵明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2 《聘任刘楠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3 《聘任高洪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4 《聘任董立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5 《聘任陈高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姜维利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李广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3.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1.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优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