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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ompas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2

Mar 16, 2022

55772_rns_2022-03-16_4b3e0a1d-ae34-4f3a-a659-46796abbd778.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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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南针”或“上市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 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1、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标的公司审 计机构;

4、上司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上市公司备考报 表审阅机构;

5、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评估 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中信证券、北京 大成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外,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晓理 周嘉成 杨震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