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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ompas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Apr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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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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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 报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1 号)同时废止。

(2)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2. 变更日期

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自 2019 年 9 月 19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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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1.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同 时按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 号)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 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 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 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 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

  1.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具 体调整内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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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只需调整 2020 年年初数,无需对比较财务报表 (2019 年度)列报的信息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准则的 规范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公司财务 报告会产生一定影响。

三、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1.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 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4.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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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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