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Compas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8, 2020

55772_rns_2020-04-28_9643ef17-554f-4d8d-a71d-0ee11516193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171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等议案,根据《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 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我们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发展 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经核查,我 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致同所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 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推荐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三、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 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 审查情况说明如下: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71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0) 第 110ZA4920 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等其他违规的情形。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述专项说明。

四、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交 易行为,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法人治理、信息披露、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 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核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71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 津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 资额度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有效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投资产品的范围和期限不变。同 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宽余先生为 此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 保。此项担保系为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问题, 审议程序合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经营的独立性没有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陈宽余先生作为公司关联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71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十、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提供过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71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文婷 樊 泰 孙文洁

2020 年 4 月 27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