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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ompas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Dec 16, 2019
55772_rns_2019-12-16_98d59b4c-3a19-468f-8ec3-4a7c73d13ada.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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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讨论后,我们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 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以购买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循环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非保本、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且在同一时点的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 财务总监郑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统筹购买。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本 次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以购买流动性好、非保本、低 风险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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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文婷 樊 泰 孙文洁
2019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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