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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ompas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Nov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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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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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我们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 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1 月30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1.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3.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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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812.93 万份,行权价格为 59.20 元/份。

独立董事:孙文洁、荆 霞、武长海 2023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