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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omens New Material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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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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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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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盟燕 山科技有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的治理结构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及运作程序,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性质、职责和工作程 序,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职权、 义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 机构的规范运作,明确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之间权 力制衡关系,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 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了总经理生产经营指挥的权力 并发挥其积极性。
2020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制定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2020年1月1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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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 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绩效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调整的议案》, 《关于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暨业绩承诺期届满 股权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2020年4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和《关于 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7月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2020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2020年5月1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绩效情况及2020 年 度薪酬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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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证券部、技术中心、包材事业部、 弹材事业部、外贸部、生产部、工程部、设备部、采购部、物流仓储部、质量部 等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 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 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各部门权责分明,确保 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3、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专门的内审机构,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安全状况以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4、人力资源方面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 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对工资薪酬、人员录用、员工培训、 考核奖惩、辞退辞职等进行规范,形成一套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涉及公 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重点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发生因泄密对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5、社会责任
为了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护股东权益、关爱员工、回馈社会等方面均制定和实施 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企业一直致力于改善员工办公和居住环境、强化生产工 人的安全生产意识,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等。
6、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秉承“结志同之士,致高远之志”的理念,肩负着“粘接世界,支持成 功”的使命,为实现在聚氨酯、丙烯酸粘合剂和涂层领域成为最具有影响力的中 国公司的远景目标而努力。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明确企业愿景、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并积极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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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给各级员工。公司通过深入的员工沟通、文艺活动、内部期刊等方式不断提 升员工对公司的满意度、认可度、忠诚度和归属感,不断激发员工的士气和工作 热情。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管理,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便改进工 作方法,提高经济效益。
7、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核 算、财务报表编制为一体的财务信息系统,各项业务信息通过财务信息系统快捷、 安全、准确地传递。公司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设置独立岗位负责系统管理, 访问和操作根据岗位职责设定权限,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公司建立办公自动化信 息系统,利用邮箱系统,保证各部门之间,管理者与员工之间信息传递通畅、及 时。将公司的规章制度放置于共享系统中,供员工反复学习,加强对规章制度的 理解与执行。鼓励部门加强内部沟通,鼓励员工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管理层的定期例会,部门内、部门间的业务研讨会有效地促进了内部信息沟通的 顺畅和及时。
(二)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系统、有效的风 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 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 应急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 和时限,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控制活动
1、对子公司内部控制
(1)公司对子公司北京高盟燕山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对南通高盟新材 料有限公司持股100%,对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持股100%。
(2)公司通过委派子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子公司 的管理,公司职能部门对应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及监督,从公司治理、 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对子公司实施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各子公司基本 做到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事项,按照授权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 东大会审议;并定期向公司提交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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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依照经营管理战略,并结合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督促其制 定了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建立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开展对子公司财务制度执行、重大事项等 进行审计,有效规避相关经营风险。
2、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运作,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被投资公司 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对 外投资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投资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签订的重大投资合同 均符合审批内容,均正常履行。
2020年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投资事项。
3、对外担保内部控制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 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公司法》、《担保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
2020年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4、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 定,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5、货币资金管理
为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根据《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对外担 保制度》等规定,公司制定了《财务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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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购与付款
公司授权采购部集中负责公司物料采购业务,根据公司销售计划、生产计划 制定采购计划,在采购计划的指导下实施采购。采购所需支付的款项按合同约定 条款进行,由采购人员填制付款申请,经授权审批人审核,交财务部复核后执行 付款程序。采购人员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并将核 对结果报告财务部,财务部采用适当程序进行复核。
7、销售与收款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销售业务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发货、收款 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公司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 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公司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销售发票。公司 指定专人通过函证等方式,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 8、预算控制
公司按战略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并逐级分解,以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 部控制主要管理内容,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董事会负责审批 各项预算指标,财务部负责预算管理日常工作,主要负责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 并在实施过程中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适时检查。
9、研究与开发
为了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着力加强研究与开 发业务的管控,在立项、研发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研究成果的开发和保护等环 节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公司不断探索提升研发活动风险管控效能的方法, 针对主要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
10、工程项目
鉴于近几年公司的新建项目和规划中的技改项目投入较大,公司成立了专门 的工程设备部,明确规定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 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 离。重大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可行性研究,并按照有关要求形 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工程项目。 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为了保证产品迭代后生产设备产能如期供应,在2020年南通高盟开展车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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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技术改造,通过更换部分老旧设备和管道提高生产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通 过电加热导热油炉替代燃气锅炉加热,既减少尾气排放又助力生产降本增效。随 着国家对环保监管逐步深入,环保形势越来越严峻,在2020年南通高盟开展对原 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扩容改造。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 见的相关要求,加快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在2020年南通高盟开展 生产用分散控制系统控制室及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11、财务报告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企业结合《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 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 整,具体情况如下:
A、合并资产负债表
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 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亦增加此项);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 项目。
B、合并利润表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 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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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D、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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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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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准则修订。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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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 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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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会[2017]22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如下内容进行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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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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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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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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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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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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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财会[2017]22 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预计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所有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12、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从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信息的收集、 报告、流转、审核、披露程序、保密措施、信息披露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 详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度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事宜及格式,详细编制披露报告,将公司信息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的在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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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内部监督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成立了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 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内部审计,公司实现预防或及时发现有关经营活动 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运营、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 的利益。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 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500 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 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 亏性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 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资产总额5%,但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3%;涉及净资 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但大于等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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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但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3%;涉及 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但大于等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资产总额3%;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总额3%;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3%; 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 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 错进行改正;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重要缺陷定性标准: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 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程序; 对于期末的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 但影响财务报告达到合理、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定性标准: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重要缺陷 定量标准: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500万元,但大于等于100万元;一般缺 陷定量标准: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100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 制度系统性失效;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 重偏离预期目标;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 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一般缺陷定性标准: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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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偏 离预期目标。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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