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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hieftain Control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Oct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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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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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对照表(2021 年10 月)
根据深交所修订的最新版规范运作指引,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0 月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
|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具有以下职责:(一)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审查其财务资料的真实合规性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有效性。(二)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情况。审查其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为公司对其年度绩效考核、奖罚提供依据。(三)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评审其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并经济有效。负责股份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及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四)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离任经济责任情况。审查其任期内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制度 |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具有以下职责:(一)检查和评估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二)审计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三)协助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五)审计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与收款、 采 |
的执行情况。落实其离任时资产、负债、所 有者权益和遗留财务问题的经济责任,评价 任期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五)审计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工程的 概、预、决算,核实合同履行进度、合同款 的收支情况。
(六)财经法纪审计。对严重违反财经 纪律,侵占公司资产,造成严重损失、浪费 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 计,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和财 产的安全完整。
(七)制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管理办 法和工作流程等,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
(八)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 理层的要求而进行的审计以及其他需要审计 的事项。
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 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 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六)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 证券投资与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 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 交审计委员会。
(七)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大额资 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 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 计委员会。
(八)制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管理办 法和工作流程等,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负责公司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及自我评 价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九)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 员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要求进行的其他审计以 及完成其他需要审计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审部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 监督、考核,以评价其工作绩效。内审人员 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 可靠性。如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处理相关 责任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审部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 监督、考核,以评价其工作绩效。内审人员 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 可靠性。如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处理相关 责任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