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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hieftain Control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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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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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王学恭
各位股东:
本人在担任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王学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72 年生,本科,具备医药工程 师资格。
曾任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营销战略 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2014 年 4 月至今 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 2016 年 4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人福医药集团 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9 月至今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022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12 月 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 2018 年 7 月至今任三一创新 (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2018 年 9 月至今任 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018 年 11 月至今任众友日鑫(天津)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北京劲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18 年 12 月至今任众诚协力(天 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9 年 3
月至今任众诚汇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2019 年 5 月至今任海英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云起汇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远致(天津)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2020 年 3 月至今任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 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7 月至今任海英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天津法尔玛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2021 年 8 月至今任众 思智兴(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2 年 6 月至今任新途(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新途致远(天津)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
2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董事会 3 次,实际参与表决 3 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 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 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2 次。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务定位、对 外投资等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
2 、本人作为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并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各次 提交审议的会议资料认真阅读,对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会议 所有议案均经过谨慎客观的思考并做出独立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 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 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三)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独立地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 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 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 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 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 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阶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相关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 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 期间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本人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起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希望公司未来能够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 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 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王学恭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