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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hieftain Control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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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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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本次 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调整 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2、本次调整事项是在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内进行,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调整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 年11 月18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为经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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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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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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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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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贷款提供担保。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核心人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 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 年11 月18 日,并同意以授 予价格5.54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0 名激励对象授予301.4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强 王学恭 王福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