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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hieftain Control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Jan 3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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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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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诚益通 | 被保荐公司简称:诚益通 | 被保荐公司简称:诚益通 | 被保荐公司简称:诚益通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晓行 | 联系电话:18601359075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海安 | 联系电话:13910800732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海安、孔辉焕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 年6 月-2018 年1 月 | ||||
|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1 月22 日至2018 年1 月23 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等制度,查阅信息披露文件,访谈相关负责人等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诚益通 董事会 秘书刘 棣因李 龙萍减 持行为 被中国 证监会 北京监 管局采 取监管 谈话措 施。详见 “现场 检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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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的问 题及说 明”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报告, 访谈相关负责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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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发现的问题等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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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三会材料等,查询巨潮资讯网公告 情况,访谈相关负责人等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三会材料等,查询巨潮资讯网公告 情况,访谈相关负责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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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 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三会材料、相关财务报告,访谈相关负责人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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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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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保债务等情形 |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会材料、定期报告,访谈等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 财等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 进行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访谈等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的相关承诺、定期报告,访谈等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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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具体情 况见 “现场 检查发 现的问 题及说 明”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材料、抽查公司大额资金的付款审批手续及 相关凭证等,访谈财务负责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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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变化或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1、李龙萍股票减持信息披露违反承诺问题 2017 年6 月27 日李龙萍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诚益通股票1,000,000 股、7 月17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013,200 股、7 月31 日再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53,540 股,上述减持行为未依据其在《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承诺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第六条、《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 号)第二条以及《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6 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7 年12 月25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公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李龙萍)》,决定对李龙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诚益通董事会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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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刘棣因李龙萍前述减持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2、相关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情况说明
2017 年5 月2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5 月2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新规”)。李龙萍在 出售诚益通股票前认真研读前述减持新规,以为仅需就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 售的股票进行提前信息披露即可,在此过程中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深。而 刘棣先生在处理李龙萍减持过程中关注到减持新规的要求,但是未关注到招股说 明书的相关承诺,导致信息披露出现问题。李龙萍和刘棣将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 训,加强对证券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守法合规意识,杜绝违规事项的 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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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晓行 张海安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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