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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rtificate Authorit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an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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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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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17-011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 月19 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 安信天行 ” )共同实施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即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735,250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664,750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16)第110ZC070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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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解决,以确保项目实 施: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
| 1 | 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 | 9,037.68 | 6,695.12 |
| 2 | 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 9,863.49 | 6,865.95 |
| 3 | 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8,405.54 | 6,337.51 |
| 4 |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 4,273.00 | 2,767.90 |
| 合计 | 31,579.71 | 22,666.48 |
三、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其中: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北京安信天行 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信天行”)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 西路68 号双桥大厦15 层(即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 双桥大厦15 层和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双桥大厦10 层(即安信天行住 所)。
四、变更的原因
安信天行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可管理的信息安全服务,具有安 全服务相关资质,拥有国内一流的信息安全专家和服务队伍,是全国信息安全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参与国家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规范的编写,深刻理解 标准精髓,能更好地把标准融入建设过程。为了集中公司优势资源,保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变更“信息安全服 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和安信天行,并相应变更实施地点为公司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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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行住所地。
安信天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9 月29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詹榜华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10 层1001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五、本次变更的影响
公司与安信天行共同实施“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优势资源,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1 月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的“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安 信天行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双桥大厦15 层变更 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双桥大厦15 层和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双桥大厦10 层。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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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1 月1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的“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安 信天行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双桥大厦15 层变更 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双桥大厦15 层和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双桥大厦10 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安信天行共同实施“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优势资源,不会对项目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安信天行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北京市 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双桥大厦15 层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双 桥大厦15 层和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双桥大厦10 层。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 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改变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投向,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实质内容,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未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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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及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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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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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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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
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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