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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rtificate Authorit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15, 2021
55561_rns_2021-12-15_c839b9f0-f923-4821-a4b1-f88f5674d4c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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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 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核查公司拟聘任的总法律顾问齐秀彬女士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 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不存在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被聘任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 求的任职资格。
本次公司总法律顾问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齐秀彬女士为公司总法 律顾问。
(本页以下无正文)
(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名:
王渝次 杜美杰 张文亮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