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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rtificate Authorit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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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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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 2021-054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 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公司 16 层第五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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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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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细则 >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 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 >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 >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 施细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 >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 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废止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 度 >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拟废止)》。
8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齐秀彬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其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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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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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