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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rtificate Authorit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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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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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同 意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增加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发 展需求,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 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增加预计额度后,公司预计2021 年度同关联方北京中天信安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额度共计4,500 万元,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及履职情况,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 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 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薪酬方案恰当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履职情况,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 监事薪酬方案是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 薪酬方案恰当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聘请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 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 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 质量及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的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 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 执行。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同意将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认 真的审阅,认为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向广 大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 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 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0 年12 月31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数字医信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 度事项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2,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 司实际担保金额为1,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 以前年度累计至2020 年12 月31 日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渝次 杜美杰 张文亮

签署日期: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