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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rtificate Authorit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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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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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汉莎女士的辞职报告。刘汉莎女士因个 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刘汉莎女士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汉莎女士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截至刘汉莎女士 申报离职之日,其持有公司股份 550,638 股,持股比例为 0.69%。刘汉莎女士配 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刘汉莎女士在公司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其他时间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等限制性规定。

根据刘汉莎女士的上述承诺及相关规定,鉴于现已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公司将在其申报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到 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其所持本公司股票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

特此说明。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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