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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NTERGATE TECHNOLOGIES (HOLDING)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6
Jul 2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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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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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中关村
股票代码:0009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大寮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许钟灿先生
电 话:0754—2243889 传真:0754—2245008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6 年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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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编制本报告书。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经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份控制人所持有、控制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 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
(四) 本次股份转让生效条件为转让协议经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
-
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全部审核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次 信息披露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非流通股协议 转让,应当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组合运作。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将全力推进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促使公司相关非流通股股 东在本报告书刊登之日起60 天内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并制定切实 可行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七)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声明:本公司与北京鹏泰投资有 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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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6 三、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7 四、 其他重要事项----------------------------------------8 五、 备查文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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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北京住总 指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粤文 指 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
中关村、转让标的企业指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转让标的 指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7.5%股份(计 50,613,520 股份)
转让协议 指 北京住总与鹏泰投资签订的中关村7.5% 股份转让协议
元 指 人民币元 3927.9069 万元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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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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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资本:1080 万元
3、注册地: 广东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大寮工业区
4、注册号: 4405812000107
-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税务登记证号码:44051475108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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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营期限: 2003 年6 月12 日至2009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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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电话:0754—224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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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传真电话:0754—224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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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人: 许钟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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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通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大寮工业区
12、经营范围: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销售: 空白录音录像磁带及配件,录音带复制(经营期限至2009 年4 月30 日)。批发、零售;塑料制品。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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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许钟灿,货币或实物出资900 万元,占股本83.3%。 股东 肖溪云,货币或实物出资180 万元,占股本16.7%。
-
收购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许钟民先生。
产权及控制关系详见下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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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钟灿 肖希云
83.3% 16.7%
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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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组成情况:
姓名:许钟灿 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性别:男
国籍:中国广东
身份证号:440524195709262378
长期居住地: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金侨花园7 栋7018(无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姓名:肖希云 职务:执行总监
性别:女
国籍:中国广东
身份证号:440524196312172328
长期居住地:广东市花都区新华镇新街路1 号之4(无其他国家或地区 的居留权)
- (四)广东粤文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超过5%的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北京住总解除与海源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7 日签订的《股份 转让协议》、2006 年 1 月 10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及 2006 年 4 月 20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书》,由广东粤文向北京住总直接受让该持有的中 关村7.5%股份(计 50,613,520 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东粤文成为 中关村的第二大股东,股份性质为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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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股份:50,613,520 股。
- 2、转让价格:人民币 3927.9069 万元。
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以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京都评报字(2005)第036 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扣除评估报告未考 虑、北京住总同意由其承担的光大银行股份预计损失及预留的北京住总 承担的转让标的股权分置改革成本。
北京住总、广东粤文确认,双方各承担50%的中关村股权分置改革中 转让标的股份应承担的分置改革成本。
3、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为转让协议经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民政 府、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全部审核批准后生效。
(三)本次股份转让存在补充协议(内容另见公司披露公告)、协议双方未 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广东粤文在提交本报告之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中关村股票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 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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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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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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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转让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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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人许钟民(签名):
日期:2006 年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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