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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NTERGATE TECHNOLOGIES (HOLDING)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Sep 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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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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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 关 村 公告编号:2016-04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侯占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黄瑛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收入(元) | 260,148,504.35 | 135,534,089.36 | 91.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902,072.95 | -19,272,113.44 | -17.4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757,559.28 | -19,521,043.24 | 13.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2,747,170.84 | 58,003,102.45 | -208.1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36 | -0.0286 | -17.4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36 | -0.0286 | -17.4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3% | -3.10% | 1.07%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3,035,835,432.41 | 2,756,854,625.67 | 10.1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74,483,019.73 | 790,728,729.18 | -2.0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3,101.4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26,986.5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029.4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4,634.0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794.30 | |
| 合计 | 855,486.3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4,04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47% | 165,111,795 | 质押 | 158,114,894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3.26% | 22,008,400 | ||||||
|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 国有法人 | 0.74% | 5,000,000 | 5,000,000 | |||||
|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59% | 4,000,408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0% | 2,715,845 | ||||||
| 余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8% | 2,552,111 | ||||||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国 2 号集合资金信托 | 其他 | 0.33% | 2,233,164 | ||||||
| 青岛红岭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0.31% | 2,115,600 | ||||||
| 吴娟玲 | 境内自然人 | 0.30% | 2,040,000 | ||||||
| 深圳市融智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融智红岭 10期基金 | 其他 | 0.28% | 1,903,099 |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65,111,795 人民币普通股 | 165,111,795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2,008,400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8,400 | |
|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000,408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408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15,845 人民币普通股 | 2,715,845 | |
| 余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52,111 人民币普通股 | 2,552,111 | |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国 2 号集合资金信托 | 2,233,164 人民币普通股 | 2,233,164 | |
| 青岛红岭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15,600 人民币普通股 | 2,115,600 | |
| 吴娟玲 | 2,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 2,040,000 | |
| 深圳市融智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融智红岭 10 期基金 | 1,903,099 人民币普通股 | 1,903,099 | |
| 许尚龙 | 1,900,700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7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根据香港上市公司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星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8172,以下简称:拉近网娱)2014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公告:拉近网娱宣布以每股 0.2 元,向稼轩集团、VisionPath、高振顺及瑞东环球配发 13.79 亿股新股,及 13.79亿股带有换股权的优先股,4 名投资者承配新股后,将合共持有该公司 60%股权,其中稼轩集团持有 42%拉近网娱股权。若优先股转换后,持股比例将进一步增至 75%,其中稼轩集团持有 52.5%。稼轩集团分别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与本公司股东余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因公司分拆,于 2015 年 8月将股份过户)实际控制人许钟民夫人马青女士最终拥有 55%及 45%,由此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余江县粤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397.47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3.22%,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应收票据到期贴 现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687.9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9.7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华素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及海南华素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19.1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4.71%,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 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多多药业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4)商誉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4,264.7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25.7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多多药业公司78.82%股权产生商誉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4,596.0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4.30%,主要是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 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多多药业27.82%股权预收股权转让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855.3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4.09%,主要是本期合并多多药业公司影响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97.32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98.22%,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公司计 提银行借款利息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利息增加所致。
(8)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90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3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在河北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9)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3,332.36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5.1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应付多多药业78.82%剩余股权收购款增加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6.27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1.34%,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31.5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0%,主要是本期合并多多药业影响,多多药业预 提的工资、销售费用及财产保险费。
(12)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为人民币9,033.7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3.69%,主要是本期合并多多药业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增加所致。
(13)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6,014.85万元、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4,003.76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为人 民币469.85万元,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人民币7,448.29万元,管理费用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444.93万元,少数股东损益本期金 额为人民币124.21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91.94%、120.28%、37.93%、67.27%、37.76%、184.3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 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月份收购多多药业公司致合并范围增加所致,各项利润指标均比上 年同期有所提升。
(1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人民币-58.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8.49%,主要是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冲回计提的坏账 准备影响所致。
(15)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99万元,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22.55%,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联营企业上海四通国 际商城物业公司同比净利增加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22.87万元,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228.1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 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公司税收返款同比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人民币8.38万元,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2.7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同比增加
所致。
(18)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7,919.59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 18,614.87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1,523.52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金 额为人民币6,365.43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为人民币4,489.48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 民币30,543.45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87.29%、96.59%、136.90%、107.11%、87.57%、269.5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 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月份收购多多药业公司致合并范围增加所致,各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指 标均比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19)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12.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2.3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 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公司税收返款同比增加所致。
(2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7,641.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本公 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3月底转让多多药业公司27.82%股权预收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2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0.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42%,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银行 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7,91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6.98%,主要是由于 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多多药业公司78.82%股权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2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7,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7.20%,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 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江苏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2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0.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深圳股票交易所处置本 公司零碎股产生利息返还公司所致。
(2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36.1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5.52%,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 致。
(2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7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86%,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增 加银行借款随之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2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6.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77%,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支付银行手 续费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002.33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 开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其中,国美控股承诺以现金方 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认购金额为4亿元。除国美控股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国美控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 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28日相关公告、2015年5月8日相关公告及2015年5月27日,公告 2015-039号)。
2015年7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819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 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2015年7月21日,公告2015-054号)。
2015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81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 公司提交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 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 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详见2015年10月21日,公告2015-081 号)。2015年11月17日,上述《反馈意见》及回复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015年1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提出了补充反馈意见;2015年12月22日,上述《补充反馈意见》 及回复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决定调整发行额度,募集资金总额由12亿元降至7.1亿元,募投项目相应删减,发行方式、定 价方式、大股东国美控股认购金额等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 年度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2月18日相关公告)。
2016年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详见2016年1月14日,公告2016-008号)。
2016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328 号),同意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2,847,100 股新股(详见2016年2月27日,公告2016-019 号)。
2、换届选举事宜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2015年12月8日,公告2015-108号)。2016年2月2日,公司完成新一任董事会、 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事项(详见2016年1月14日,公告2016-004、005号;2016年2月3日,公告2016-014、015、 016号)。
3、四环医药收购及转让多多药业股权事宜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于9月25日与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多多药业)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次合作初步意向是四环医药拟收购多多药业不低于51%,不超过79.02% 的股权。《股权收购意向书》是公司转型医药大健康战略的实施步骤,是公司贯彻董事会管理意图的具体举措(详见2015 年9月29日,公告2015-075号)。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环医药向多多药业335 名自然人股东购买其所持有的多多药业78.82%股权。本次交易参照评估情况确定的交易价格为30,928万元,四环医药以现金 方式分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详见2015年12月11日,公告2015-111号;详 见2015年12月29日,公告2015-123号)。2016年1月8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新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变更为董国明(详见2016年1月12日,公告2016-002号)。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暨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四环医药向黑龙江农垦佳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转让其持有的多多药业27.82%股权,本次交易参照标的资 产的评估情况确定的交易价格为10,916.23万元。 交易对方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转让完成后,四环医药持有 多多药业 51%股权,仍为控股股东(详见2016年3月2日,公告2016-020、021、022号;2016年3月18日,公告2016-025号)。
2016年4月,多多药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变更后的股东信息已增加黑 龙江农垦佳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变更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详见2016年4月19日,公告2016-033号)。
4、出售中关村建设剩余**4%**股权事宜
经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14 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第四次、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已于2014年12月将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建设)90%股权以 0 元 对价转让给北京中建云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云霄)。转让完成后,公司尚持有中关村建设4%股权。2016年4 月,公司决定将该4%股权以0元对价转让给中建云霄。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6】
号《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关村建设净资产为-6,589.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655.14万元)。《股权转让协议》于2016年4月8日签署(详见2016年4月9日,公告2016-026、 2016-029号)。
、制药业务获多项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及生产许可证
华素制药获得"盐酸羟吗啡酮及片"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详见2016年1月30日,公告2016-013号); 山东华素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详见2016年2月24日,公告2016-017号); 华素制药获得"琥珀酸美托洛尔及缓释片"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详见2016年2月25日,公告2016-018号); 华素制药获得"琥珀酸美托洛尔原料药"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详见2016年4月20日,公告2016-035号); 华素制药获得"一种盐酸羟吗啡酮的合成方法"的发明专利证书(详见2016年4月26日,公告2016-041号)。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
| 2015 年 03 月 28 日 | 公告 2015-010 号 | |||
| 2015 年 05 月 08 日 | 公告 2015-032 号 | |||
| 2015 年 05 月 27 日 | 公告 2015-039 号 | |||
|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 2015 年 07 月 21 日 | 公告 2015-054 号 | ||
| 2015 年 10 月 21 日 | 公告 2015-081 号 | |||
| 2016 年 01 月 14 日 | 公告 2016-008 号 | |||
| 2016 年 02 月 27 日 | 公告 2016-019 号 | |||
| 2015 年 12 月 08 日 | 公告 2015-108 号 | |||
| 换届选举事宜 | 2016 年 01 月 14 日 | 公告 2016-004、005 号 | ||
| 2016 年 02 月 03 日 | 公告 2016-014、015、016 号 | |||
| 2015 年 09 月 29 日 | 公告 2015-075 号 | |||
| 2015 年 12 月 11 日 | 公告 2015-111 号 | |||
| 2015 年 12 月 29 日 | 公告 2015-123 号 | |||
| 四环医药收购及转让多多药业股权事宜 | 2016 年 01 月 12 日 | 公告 2016-002 号 | ||
| 2016 年 03 月 02 日 | 公告 2016-020、021、022 号 | |||
| 2016 年 03 月 18 日 | 公告 2016-025 号 | |||
| 2016 年 04 月 19 日 | 公告 2016-033 号 | |||
| 出售中关村建设剩余 4%股权事宜 | 2016 年 04 月 09 日 | 公告 2016-026、2016-029 号 | ||
| 2016 年 01 月 30 日 | 公告 2016-013 号 | |||
| 2016 年 02 月 24 日 | 公告 2016-017 号 | |||
| 制药业务获多项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及生产许可证 | 2016 年 02 月 25 日 | 公告 2016-018 号 | ||
| 2016 年 04 月 20 日 | 公告 2016-035 号 | |||
| 2016 年 04 月 26 日 | 公告 2016-041 号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股改承诺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可上市流通之日起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承诺函》公告日前个交易365日均价的120%(即元*120%=11.99元),《承诺函》公告日前个交易日9.995均价=公告日前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公告日前个交易日公司股票55交易总量;上述价格如遇到分红、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时,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 | 年201503月日30 | 限售承诺期限为自可上市流通之日起个月36内。 | 正常履行中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不从事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等与上市公司有竞争性的施工类业务;2、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有竞争的科技园区及开发区的地产开发业务;3、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在上市公司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一地区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住宅类房地产开发业务时,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开发权;但其目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按下述第条所述实施的开发业务除外;4、在上市公司有资金和开发计划的4前提下,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均应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与上市公司。如先通知上市公司并在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承诺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上市公司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 | 年200610月日20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国美控股在放弃收购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时做出承诺:经第三届董事会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08公司决定暂缓出售四环医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控股同意本公司做出暂缓出售四环医药的决定,并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将以不低于万元再次收购四环医药,40,000若有其他潜在投资者参与竞价,则以价高者得为原则(详见年月2008119日,公告2008-006、007号)。 | 年200801月日17 | 长期 | 公司收悉中国证监会〔2008〕2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本公司申请的审查(详见年月日,公告20083312008-022号)。截止目前,本公司未重启出售四环医药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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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权的工作。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公司在中关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中关村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减持中关村股票的计划。 | 年201409月日28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六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增持承诺 | 未来个月内增持不超过中关村(股票代码:000931)总股本的4%,即:不6超过万股,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2,6996份。 | 年201507月日11 | 自公告之日起个月6内。 | 年月日-8月日,国美控股通过中201582125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000931增持1号-建设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万股,均价元/539.75539.27股。国美控股本次增持前持有本公司股份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43%;本158,114,894次增持后,国美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23%。该163,512,447承诺现已履行完毕。 | |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侯占军 | 股份增持承诺 | 未来个月内增持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630后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6 | 年201507月日11 | 自公告之日起个月6内。 | 年月日,董事长兼总裁侯占军先生2015716增持公司股票万股,增持均价元,增持49.41总金额元。该承诺现已履行完毕。376400 | |
| 董事会秘书黄志宇 | 股份增持承诺 | 未来个月内增持不低于万股,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个月内不616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 年201507月日11 | 自公告之日起个月6内。 | 年月日,董事会秘书黄志宇先生增2015716持公司股票万股,增持均价元,增持1.119.95总金额元。该承诺现已履行完毕。110445 | |
| 独立董事郭光 | 股份增持承诺 | 未来个月内增持不超过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12500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6 | 年201507月日11 | 自公告之日起个月12内。 | 年月日,独立董事郭光先生通过二级201591市场增持了万股本公司股份,均价3.008.908元/股。目前,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
| 股票 | 002181 | 粤传媒 | 69,324.00 | 41,340 | 39.62% | 41,340 | 39.62% 634,982.4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买 | ||
| 股票 | 400006 | 京中兴 | 62,000.00 | 40,000 | 38.34% | 40,000 | 38.34% | 92,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买 | |
| 股票 | 400005 | 海国实 | 7,260.00 | 11,000 | 10.54% | 11,000 | 10.54% | 23,1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买 | |
| 股票 | 400007 | 华凯实业 | 11,640.00 | 12,000 | 11.50% | 12,000 | 11.50% | 19,44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买 | |
| 合计 | 150,224.00 | 104,340 | -- | 104,340 | -- | 769,522.40 | 0.00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2 年 05 月 26 日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 2016 年 01 月 25 日实地调研 | 机构 | 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 1 人、工银瑞信基金 | |
|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2 人对公司进行了调研。公司总裁及董事会 | |||
| 秘书接待,对机构投资者关注的八项问题做了回复。详见交易所网站公 | |||
| 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6-001。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侯占军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