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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NTERGATE TECHNOLOGIES (HOLD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Oct 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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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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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7-07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专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 四环医药持有其 51%股份)向宁波浙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波浙达)购买"一种盐酸曲马多的合成方法"(ZL200810060734.3)发明 专利的专利权(以下简称:标的专利)。

2、2017 年 7 月,多多药业与宁波浙达签订了《技术成果转让(知识 产权)合同》,标的专利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该项交易无须董事会审议。

截至目前,多多药业已支付全部款项,该专利权的转移已办理完毕, 《技术成果转让(知识产权)合同》已履行完毕。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1. 交易对方名称:宁波浙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1. 注册地: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5号407室
    1. 法定代表人:陈会贤
    1.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695074777A
  1. 经营范围:自动控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农业技术开发与转让 服务;纳米新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环保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服务;生物技术咨询、推广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推广及服 务;环保技术咨询、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 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科技成果鉴定咨询服务;知识产 权代理;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

2、宁波浙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没有其他可能或已经 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专利基本情况

1、标的专利为"一种盐酸曲马多的合成方法"(ZL200810060734.3) 发明专利的专利权。

宁波浙达承诺将"一种盐酸曲马多的合成方法"(ZL200810060734.3) 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从浙江工业大学转入宁波浙达,使其成为上述全部权利 的唯一所有人之后,再将全部权利转让给多多药业。

2、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浙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 专利名称: "一种盐酸曲马多的合成方法"(ZL200810060734.3)

  • 2、 权属性质:发明专利
  • 3、 专利原始授权日:2011年11月23日
  • 4、 专利号:ZL200810060734.3
  • 5、 专利有效期:2028年4月
  • 6、 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1. 专利号为ZL200810060734.3的专利权人在本合同签署前没有实 施该项专利权,也未许可他人使用该项专利权。

  2.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至专利号为ZL200810060734.3的发明专利 转让给甲方前,专利权人不实施该项专利权,不授权他人实施该项专利权。

7、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 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 上述价款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提供合格法人资质复印件(盖公章)及 与浙江工业大学签署的"一种盐酸曲马多的合成方法"(ZL200810060734.3) 专利权转让合同的首页和盖章的尾页扫描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 乙方定金人民币2万元整;乙方在收到定金后60个工作日被将本合同所约定 的"一种盐酸曲马多的合成方法"(ZL200810060734.3)发明专利的专利权转 入甲方并将权利人为甲方的手续合格通知书扫描件出示给甲方。

第二期:甲方收到专利号为ZL200810060734.3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 变更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的手续合格通知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 乙方人民币8万元整,同时将第一期支付的定金变更为转让价款,乙方在 后续拿到变更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5个工作日内快 递给甲方。

8、专利的改进:专利号为ZL200810060734.3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 变更为甲方后,甲方独家拥有此项专利的知识产权,甲方有权将专利号为 ZL200810060734.3的发明专利涉及的发明创造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 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9、过渡期条款: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专利权人登记公告之 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 乙方支付;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或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予解除。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无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提升了多

多药业盐酸曲马多系列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 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在 镇痛药领域的影响力。

七、备查文件

1、《技术成果转让(知识产权)合同》;

  • 2、宁波浙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3、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付款凭证;
  • 4、发明专利证书;
  • 5、专利登记簿副本。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