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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NTERGATE TECHNOLOGIES (HOLD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6

Dec 1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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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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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共 4

股票代码:000931 股票简称:S 中关村 公告编号:200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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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由于受让方的股东主体资格尚需经光大银行董事会审核通 过,本公司持有的光大银行股权目前尚处于质押状态,上述审批和解冻过 程的不确定性将直接影响到协议的履行,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 所持光大银行全部股权转让予浙江和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其 他符合受让光大银行资格的法人实体)。经进一步接触,受让方发生变化 (交易价格不变),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决定将光大银行7,425万股股权全部按法定程序予以转让,其中 3,715万股转让予浙江天圣股份有限公司;3,710万股转让予绍兴裕隆工贸集 团有限公司。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78 元/股,转让价款总计13,216.5 万 元。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光大银行的股权。

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协议》已签署。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浙江天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圣)成立于2002年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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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注册资本10,968万元,注册地:浙江绍兴柯西工业区,注册号: 3300001009143,税务登记证号:330621723606532,法定代表人(即:实 际控制人)为孙永根。浙江天圣是一家专业生产弹性复合纤维和高档时装 面料企业,现主营业务为:花式混纺丝线、氨纺制品、针纺织品的生产、 加工及经营进出口业务。2003年至2005年,浙江天圣年销售收入分别为人

民币4亿元、4.74亿元、3.5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53亿元、0.39亿元、0.27 亿元。浙江天圣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产品行销全国各地,并出口中 东、欧洲、非洲、南美、北美等十个国家和地区。

  • 受让人与本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 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浙江天圣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绍兴裕隆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裕隆)成立于1998年1月

  • 7日,注册资本7,018万元,注册地:绍兴县杨汛桥镇,注册号3306211000148, 税务登记证号:330621717682467,法定代表人傅小桂(高郎根与傅小桂为 夫妻关系,合计持该公司64.01%股权,为实际控制人)。绍兴裕隆近三年 业务稳步发展,盈利能力不断提升,200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亿元, 实现净利润2,000余万元。绍兴裕隆现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金融投资、家纺 产品制造销售、纪念币及纪念金条的特许销售等。

受让人与本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 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浙江天圣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 详见 2006 年 7 月 31 日,公告 2006 034 号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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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共 4

1、收购、出售资产协议的定价依据及转让价款

股权转让价格为 1.78 元/股,出售给浙江天圣的 3,715 万股定价 6,612.7 万元;出售给绍兴裕隆的 3,710 万股定价 6,603.8 万元。定价原则是在本公 司初始投资成本 1.773 元/股的基础上,参考光大银行 2003 年经审计的净资 产以及考虑近两年经营状况及重组进展的因素,进行适当溢价。

2、收购、出售资产协议的款项支付安排

(1)公司向浙江天圣出售所持光大银行股权款项的支付安排

双方为此次交易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开立“资金共管账户”,股 权转让款全部通过该资金共管账户划付。浙江天圣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向资 金共管账户支付全额股权转让款(即:6,612.7 万元),该股权转让款分两 次解付,分别为:光大银行出具通过受让方股东资格审核意见确认函的当 日,即对该资金共管账户内的 50%款项解除监管,并划付本公司指定账户; 浙江天圣取得光大银行股权证的当日,即对该资金共管账户内余款全部解 除监管,并划付本公司指定账户。

(2)公司向绍兴裕隆出售所持光大银行股权款项的支付安排

双方为此次交易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开立“资金共管账户”,股 权转让款全部通过该资金共管账户划付。绍兴裕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向资 金共管账户支付全额股权转让款(即:6,603.8 万元),该股权转让款分两 次向公司解付,分别为:光大银行出具通过受让方股东资格审核意见确认 函的当日,即对该资金共管账户内的 50%款项解除监管,并划付本公司指 定账户;绍兴裕隆取得光大银行股权证的当日,即对该资金共管账户内余 款全部解除监管,并划付本公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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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详见 2006 年 7 月 31 日,公告 2006 034 号相关内容。

六、备查文件目录

  • 1、浙江天圣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 2005 年度资产负债表;

  • 2、绍兴裕隆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 2005 年度资产负债表。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O 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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