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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NTERGATE TECHNOLOGIES (HOLDING)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Sep 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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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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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中 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宜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 798.96 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所租物业每个月的含税租金为人 民币 155,797.20 元,含税物业费为人民币 71,906.40 元。租期一年,共 计 12 个月。
本次交易一年租金合计 1,869,566.40 元,一年物业费合计 862,876.80 元,总计 2,732,443.20 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16%。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国美控股推荐董事许钟民、侯占军、 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均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的运营和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雷世文、屠鹏飞、李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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