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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NTERGATE TECHNOLOGIES (HOLD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Sep 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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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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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2018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共  2 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中 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泰和养老院购买房产事宜

1、定价合理。在市场价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定价合理。本次 购买房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审批程序合规。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购买房产的内容和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此次以自有资金购买房产,用于拓展主业养老业务,有利于做 大做强养老产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泰和养老院向北京紫东四方科贸有 限公司购买其房产。

二、关于国美电器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宜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向公司除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林飞燕之外的 股东发出了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最多不超过100,616,58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36%,要约收购价格为6.20 元/股。要约收购的 目的旨在增强对中关村的控制权,不以终止中关村上市地位为目的。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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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2018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共  2 页

要约收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公司董事会所聘 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以及结合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基于独立 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向股东所作的建议,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 约收购条件,建议中关村股东予以接受。同时亦建议公司股东在接受要 约条件时充分关注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及 公司未来经营业绩表现。”

独立董事:雷世文、屠鹏飞、李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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