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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NTERGATE TECHNOLOGIES (HOLD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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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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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本次会议 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国美电器续签科贸中心五层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 称:国美电器)于2007年12月签订了中关村科贸中心五层的《房屋租赁合同》。 依据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9月25日出具的京都评报字

(2007)第06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科贸中心5层拟出租房产租金的评估 值,双方确定租金为4.5元/平方米/日,物业费为15元/平方米/月,该合同 将于2020年11月30日到期。

由于中关村核心地区电子卖场受北京市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导致中 关村地区电子卖场生态受到破坏,四大卖场中E世界和海龙分别停业,鼎好2 期转型为写字楼,目前中关村核心区只有科贸电子城和鼎好1期经营电子产 品,原有电子卖场的商业模式从规模效益和影响力都大幅下降,加之近年来 受到电子商务冲击,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已从线下大部分转移到线上,传统的 电子卖场经营商铺的销售利润率大幅下降,导致电子卖场商铺租金大幅下 滑。因为电子卖场的面积大幅缩减,并且卖场经营方科贸电子城配合工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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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致力于不断改善购物环境,所以科贸电子城的租金能够保持稳定趋势。

依据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8月12日出具的京都中新评 报字(2016)第0147号《房地产市场租金单价评估报告》:科贸中心5层部分 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8日公开市场条件下的租金单价为4.46元/平 方米/日。经公司与国美电器协商同意,双方以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确定 租金为4.5元/平方米/日。现双方拟签署相关《续租协议》,将原《房屋租赁 合同》的租赁期限延长四年,至2024年11月30日为止,租金及物业费的计算 标准维持不变。

经计算,本次交易四年租金为33,037,770.60元,四年物业费为3,767,760 元,合计36,805,530.60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7%。

鉴于交易对方国美电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控制的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对本次 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我们认为:

1、决议表决程序合法

在本次交易中,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 事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翟姗姗均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交易公平合理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8月12日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 (2016)第0147号《房地产市场租金单价评估报告》,科贸中心5层本次拟出 租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8日公开市场条件下的租金单价为4.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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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日,本次交易定价系按照上述评估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 则公平、合理。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3、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原《房屋租赁合同》中设有免租条款,每年免租两个月。鉴于本次租赁 不存在免租事项,故实际上租金有所提高。此外,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进度 受兴业证券事件影响逊于预期,公司处于业务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资金需 求迫切,公司本次出租科贸中心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房产,改善财务状况和 资产结构,增加上市公司利润,回收资金、聚焦主业,用于发展医药大健康 产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兑现2015年度高管绩效工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绩效考核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完成年初签订《岗位目标协议书》各项指标的前 提下,依据考核结果同意核发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 股东大会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故此我们同意将董事长的薪酬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雷世文、屠鹏飞、黄峰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