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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NTERGATE TECHNOLOGIES (HOLD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Jul 1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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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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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本次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拟任董事会秘书黄志宇先生由公司董事长书面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查,同意公司董事长的推荐,并向董事会提交提名函,提名方式与程序合法,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会秘书黄志宇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其 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并且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之现 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志宇先生 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人资格、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已经履 行和将要进行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聘任黄志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廖家河、许军利、郭光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