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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ENTERGATE TECHNOLOGIES (HOLDING)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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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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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共  2  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 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审阅 了会议相关资料,依据该等资料及相关中介的专业报告,经审慎分析, 现就公司出售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4%股权(以下简 称:标的股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定价合理。上市公司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公司已进行审计,标 的股权的转让实质是剥离不良资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批程序合规。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转让标的股权的内容 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对公司本期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出售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剩 余 4%股权的决定。

独立董事: 雷世文、屠鹏飞、黄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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