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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Mar 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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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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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03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本公司已于2015 年3 月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 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3 月19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 年3 月19 日
至2015 年3 月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 | 《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 | 《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首开 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5-024 号公告)、《首开 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临2015-025 号公告)及《首开股份关 联交易公告》(公司临2015-026 号公告),于2015 年3 月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特别决议议案:1
-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
-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376 | 首开股份 | 2015/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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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时间:2015 年3 月18 日9:00—11:30,13:00—15:30。
-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 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 年3 月18 日16:00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 号D 座9 层公司 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6428179、66428032
传真:(010)66428061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万智斌、任晓佼
-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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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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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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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3 月12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 年3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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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 | 《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