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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Jan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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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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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收购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所持有的都江堰中 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及2.95 亿债权的独立意见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21 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审阅了《关于公司拟收购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所 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及2.95亿元债权的议案》,现就公 司收购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宝信实业”)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 信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53%股份的股东,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宝信实业虽与北京首开天鸿 集团公司不存在股权及投资关系,但考虑到宝信实业的注册资金源自于北京首开 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的职工奖金结余,为审慎起见,公司拟收购宝信实业所持 有的都江堰宝信20%股权及2.95亿元债权,按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议。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就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收购北京宝 信实业发展公司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及2.95亿元债权 的议案》事前予以认可。
二、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岩先 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 进行了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
2、公司拟收购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
司 20%股权及 2.95 亿元债权,收购价格经双方协商,以评估价格为准进行平价 收购。
3、公司收购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及2.95 亿元债权,符合 公司深入推进成渝经济圈业务,是公司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变化,多渠道获取项 目的有效措施,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 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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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交易排他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审计评估的结果并决定最终的交易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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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交易所支付款项发生损失的风险较小。
6、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拟收购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 宝信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及2.95亿元债权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孙茂竹、邱晓华、白涛、秦虹 2021 年1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