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Dec 23, 2016
56689_rns_2016-12-23_6bbe0b6b-cfd0-42e5-8adb-3ec119c2fe92.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 12 月22 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开集团”或“控股股东”)通知,截至2016 年12 月21 日,首开集团增持本公 司股份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已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首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情况
2016 年6 月21 日首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8,800,000 股,计划在未来6 个月内(不超过6 个月,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 以自有资金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不少于800 万 股,但不超过4,484 万股,增持价格不超过13 元。具体情况见《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6-065 号)和《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临2016-066 号)。
三、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本次增持前,首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42,254,05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50.95%。
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12月21日,首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累计买入本公司股份合计8,800,000股,约占本次增持开始时本公司总股本的
0.39%、约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实际增持数量未超过本增持计划的规 定。
2016年6月29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55.2742万 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特定投资者认 购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其中首开集团认购33,755,274股。本次发行结束 后,公司总股本由2,242,012,500股变更为2,579,565,242股。
截至本实施期满日,首开集团持有本公司1,184,809,328股,占本公司目前 已发行总股本2,579,565,242股的45.93%。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首开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并认真履行与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首开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亦严格履行了与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过程及结果发表了专项核查 意见,认为:
(一)首开集团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条禁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 格。
(二)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增持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关于控 股股东本次增持股份事宜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股份增持前,首开集团拥有本公司权益已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30%,本次股份增持后,首开集团最近12个月内增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数的2%。因此,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增持事宜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