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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Dec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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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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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7-13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八届五十六次董 事会会议于2017 年12 月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
|---|---|---|
| 序号 | 《章程》原条款 |
修改后《章程》条款 |
| 一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首 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首 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
| 二 |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 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 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股东、公司党委(纪委)成员、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
[1]
| 三 | 新增 |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在公司中, 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作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 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应当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
| 四 | 新增 | 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简称: 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北京首都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公司 纪委)。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 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 的贯彻执行。 (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坚持党管干部 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 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三)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 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四)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研 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 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 提出意见建议。 (五)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 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公司纪委切实履 行监督责任。 (六)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 事项。 |
| 五 | 第六章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一百零五 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
第六章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一百零八 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 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 公司党委的意见。 |
除上述修订外,涉及变化章节及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2]
(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序号 | 《议事规则》原条款 |
修改后《议事规则》条款 |
|---|---|---|
| 一 |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责。 |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负责。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 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2 月27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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