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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APITAL DEVELOPMENT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Jan 24, 2017

56689_rns_2017-01-24_27af082b-f582-4f99-afb7-5c12dbbae57e.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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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17 年1 月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前审阅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对有关情况调查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 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项事宜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人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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